2021保密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填空题+判断题

发布时间:2024-08-13 07:35:51    浏览:

  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将组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活动,需要保密知识答题活动试题及答案的可参考正文内容,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判断题及填空题试题信息。

  1.2010年4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2.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 安全 和 利益 ,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 积极预防 、 突出重点 、 依法管理 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于 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

  4.机关、单位应当实行 保密工作责任制 ,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5.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有关的 国家秘密的具体范围确定密级 。

  6.机关、单位 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 承办人 提出具体意见,经 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7.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 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 国家秘密。

  8.秘密文件、资料汇编本,应当按所汇编秘密文件、 资料的 最高密级 和 最长保密期限 做出密级标志和进行保密管理。

  9.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的笔记本和其他形式的涉密载体,要做出与原件一致的 国家秘密 标志和进行同样措施的 保密管理 。

  11.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 国家秘密 的人员。

  12.涉密人员上岗前要经过 保密教育培训 ,掌握保密知识技能, 签定保密承诺书 ,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14.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 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的,不得批准出境。

  16.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 泄露国家机密 。

  17.“绝密”是 最重要 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 特别重要 的损害。

  18.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 原定密机关 、 单位 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24.经批准携运出境的涉密载体,必须存放在 具有防盗报警 和 防窃照技术 装置的专制保密箱中。

  25.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由个人暂时使用的涉密载体,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交还机关、单位 保密室 保存。

  26.销毁涉密载体,应严密封装,由专人押送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 涉密载体销毁单位 销毁。

  29.涉密设置口令字时,要采用大小写 英文字母 、数字、 特殊字符 组合。

  34.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随意让 他人使用 、 保管 或 办理寄运 。

  35.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需请其他人员修理时,使用人应在 现场监督 ,防止数据被复制。

  36.个人不能 私自销毁 或以 其他方式处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38.机密级涉密计算机的系统登录如采用用户名加口令字的方式,则系统口令字更换周期不得长于 7 天。

  40.处理机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系统的口令字长度不得少于 10 个字符。

  41.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 同步规划 , 同步建设 , 同步运行 。

  42.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送到 保密工作部门 指定的单位维修,严禁送到社会上的 维修点 维修。

  45.工作人员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因离休、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应将个人使用和管理的 涉密载体 全部清理退还原工作单位。

  46.涉密载体在立卷归档时经过鉴定仍然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在档案卷宗适当位置做出与卷内涉密载体相同的 密级 标志。

  48.复制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经 主管领导 批准。

  50.严禁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 普通电话线.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 严重 的损害。

  52.秘密级国家秘密是 一般 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54.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 ;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 机关 、 单位 ,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55.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 核心 、 重要 和 一般 三个等级。

  56.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为: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 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 20 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 10 年。

  57.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58.保密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般由本级党委 领导同志担任。委员会内部实行 委员分工 负责制。

  59.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期间,禁止使用 无线话筒 和其他不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 音响设备 。

  60.不允许与会人员自带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如需发给与会者单位的,应通过 机要交通 或 机要通信部门 寄发。

  61.涉密会议发给本地区以外与会人员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 机要 渠道传递。

  1.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方针是积极防范、重点突出、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6.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7.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8.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10.涉密岗位根据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

  11.核心涉密岗位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者经常处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事项的工作岗位。(√)

  12.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合法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人员。(√)

  15.经审查合格,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须按规定签订保密责任书或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16.涉密人员在岗期间,保密工作机构应当会同人事部门、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考核,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不适合继续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17.涉密人员与境外人员通婚或者接受境外机构、组织资助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18.涉密人员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以及取得外国国籍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19.涉密人员因私出境应经所在单位同意,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密审批手续。(√)

  22.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后,就不再对本人在原涉密岗位上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承担保密义务。(x)

  23.涉密人员脱密期满后,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仍然要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

  24.对出境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密人员,不得批准出境。(√)

  28.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

  29.定密工作是指对机关、单位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及时、准确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对国家秘密载体作出标志,及时通知应当知悉的机关、单位和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全过程管理的活动。(√)

  30.一个人在涉密工作岗位上工作年限越长,知道国家秘密就越多,因此,应当根据个人在涉密岗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涉密等级。(x)

  34.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低密级和最短保密期限作出标志。(x)

  35.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37.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5年。(x)

  39.保密期限需要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决定。(√)

  40.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决定。(√)

  46.制作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并编排序号。(√)

  47.纸介质涉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部文印室或委托保密工作机构定点的单位制作。(x)

  48.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使用电子方法排版印制或打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复制完成后其磁盘内的秘密载体内容可以自行删除。(x)

  50.传递涉密载体应当密封包装,封装涉密载体的信封或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51.传递涉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指派专人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渠道传递。(√)

  55.单位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56.单位内部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复制机密级以上涉密载体须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加盖复制戳记,视同原件管理,并进行登记。(√)

  57.因公出差,且两人同行,可以携带密件到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x)

  58.阅读、承办、使用密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59.传阅秘密公文的人员很多,逐人逐份登记很麻烦,有时候可以不登记,收回时自己在文件登记本上画个勾就可以了。(x)

  60.某领导携带涉密U盘参加行业工作会,会议要求报书面材料,因时间紧急,该领导使用涉密U盘连接营业性场所计算机打印了机密级汇报资料,作删除处理。(x)

  61.某单位进行文件汇编工作时,少量摘抄了某涉密文件,经办人员认为该文件汇编册不涉密,可不标注密级。(x)

  62.个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交本单位文秘部门登记、管理。(√)

  63.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应当随时掌握涉密载体的去向。(√)

  64.传达国家秘密事项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应当事先声明。(√)

  71.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不得进入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

  74.绝密级涉密载体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密码保险柜中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75.销毁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确保信息无法还原。(√)

  76.在未解密的情况下,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技术成果可以申请公开专利或者由保密专利转为公开专利。(x)

  77.公开报道、出版或个人接受采访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科技、军事方面内容的,不用事先经过审批。 (x )

  78.工作中经常处理、产生、知悉和掌握绝密级事项的人员,应当被确定为核心涉密人员。(√)

  79.机关、单位每年应当定期对当年所存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向保密工作机构报告。(√)

  80.销毁纸介质涉密载体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碎纸机,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造纸厂销毁,并由销毁单位两人以上押运、监销。(√)

  8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由各机关、单位确定,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或备案。(√)

  86.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无绳电话和普通手机,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功能的设备。(√)

  91.不得将自己使用和保管的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擅自交给他人使用。(√)

  93.在保密通信技术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允许在单位内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中传递国家秘密。(x)

  95.涉密存储介质经文件删除并格式化处理后,仍不得作为非密介质使用。(√)

  96.利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远程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必须采用密码保护措施,禁止密明混用。(√)

  98.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蓝牙、红外和无线.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应当拆除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 (√)

  100.无线联网功能硬件模块无法拆除的计算机禁止作为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服务器、用户终端使用。(√)

  102.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未经国家指定的专业销密点销密,不得自行淘汰处理。(√)

  103.在涉密场所使用的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

  106.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私人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但要与国际互联网断开连接,待处理完涉密信息后可与互联网连接。(x)

  107.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国际互联网网络主页、电子公开栏、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张贴、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108.为节约开支,可以将淘汰的涉密计算机交本单位非涉密部门使用。(x)

  109.涉密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110.国家秘密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处理、存储、传递,但可以在单位内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递。(x)

  111.在对外经济合作中,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未经保密审查和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提供。(√)

  112.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急需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的,可以先提供,后补办手续。(x)

  113.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11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到重要涉密场所进行采访、照相、录像等活动。(√)

  117.报告泄密事件应当包括被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事件发现经过、责任人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118.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国际互联网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应予立案。(√)

  12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121.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都应当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2.发生泄密事件的机关、单位不及时上报或隐匿不报的,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有关人员或领导人的责任。(√)

  123.未经相关保密工作部门批准,不得向境外邮寄密品、密件或随身携带密品、密件出境。(√)

  124.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不只是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审查和培训,还应包括在岗、离岗保密管理。(√)

  126.某涉密人员认为由其使用和管理的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大量秘密级信息和一份机密级信息,该介质应当定为秘密级载体。(x)

  128.为保证自己使用的涉密计算机不受到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的攻击,小王经常使用自己的U盘升级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样本库。(x)

  129.涉密会议正在进行,麦克风出现问题,服务人员马上取来一只无线麦克风,使会议继续进行。(x)

  与彩云相遇在哪里可以在澜湄视听APP观看,每周四20:30更新,总共12期,每期70分钟!

  2月8日,云南省人类库发出倡议,希望昆明广大在校学生能献出一份爱心,积极参与到爱心捐精志愿者队伍中来。

  中国青年好网民获奖名单公布时间具体时间以官方发布的时间以及名单为主,暂无具体的公布时间。

  第四届中国青年好网民评选结果公示结果中有@一昕酱酱、@Miss、@藤新、@豫章兄等。

  为增强全党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培养,发动全社会参与维护网络安全,培育‘中国好网民’”重要指示,中央网信办对 “中国好网民”四条标准进行了阐释。

  “中国青年好网民”优秀故事征集活,自2017年启动到今年,已经是第五届啦!每年通过征集筛选、专家评审、网络点赞评选出100个优秀故事,并邀请好网民代表与青年面对面交流分享。

  第五届中国青年好网民名单中有100名,其中有@小一姐姐、@小霜警官、@山村,小木匠(安旭) 等。

  活动依托组织推荐和网络自荐渠道,共7.1万个故事报名参与,经过初步筛选、网友点赞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评选出50个优秀故事,各渠道平台超过1000万人为候选故事点赞。

  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云南省妇联、云南省文明办联合开展2023年全省“最美家庭”社会化寻找和推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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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将组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活动,需要保密知识答题活动试题及答案的可参考正文内容,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判断题及填空题试题信息。

  1.2010年4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 安全 和 利益 ,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机关、单位应当实行 保密工作责任制 ,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5.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有关的 国家秘密的具体范围确定密级 。6.机关、单位 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 承办人 提出具体意见,经 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7.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 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 国家秘密。8.秘密文件、资料汇编本,应当按所汇编秘密文件、 资料的 最高密级 和 最长保密期限 做出密级标志和进行保密管理。

  9.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的笔记本和其他形式的涉密载体,要做出与原件一致的 国家秘密 标志和进行同样措施的 保密管理 。

  11.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 国家秘密 的人员。

  12.涉密人员上岗前要经过 保密教育培训 ,掌握保密知识技能, 签定保密承诺书 ,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14.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 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的,不得批准出境。

  16.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 泄露国家机密 。

  17.“绝密”是 最重要 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 特别重要 的损害。

  18.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 原定密机关 、 单位 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24.经批准携运出境的涉密载体,必须存放在 具有防盗报警 和 防窃照技术 装置的专制保密箱中。

  25.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由个人暂时使用的涉密载体,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交还机关、单位 保密室 保存。

  26.销毁涉密载体,应严密封装,由专人押送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 涉密载体销毁单位 销毁。

  29.涉密设置口令字时,要采用大小写 英文字母 、数字、 特殊字符 组合。

  34.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随意让 他人使用 、 保管 或 办理寄运 。

  35.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需请其他人员修理时,使用人应在 现场监督 ,防止数据被复制。

  36.个人不能 私自销毁 或以 其他方式处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38.机密级涉密计算机的系统登录如采用用户名加口令字的方式,则系统口令字更换周期不得长于 7 天。

  40.处理机密级信息的涉密计算机系统的口令字长度不得少于 10 个字符。

  41.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 同步规划 , 同步建设 , 同步运行 。

  42.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送到 保密工作部门 指定的单位维修,严禁送到社会上的 维修点 维修。

  45.工作人员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因离休、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应将个人使用和管理的 涉密载体 全部清理退还原工作单位。

  46.涉密载体在立卷归档时经过鉴定仍然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在档案卷宗适当位置做出与卷内涉密载体相同的 密级 标志。

  48.复制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经 主管领导 批准。

  50.严禁将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 普通电话线.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 严重 的损害。

  52.秘密级国家秘密是 一般 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54.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 ;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 机关 、 单位 ,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55.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 核心 、 重要 和 一般 三个等级。

  56.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为: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 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 20 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 10 年。

  57.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58.保密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般由本级党委 领导同志担任。委员会内部实行 委员分工 负责制。

  59.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期间,禁止使用 无线话筒 和其他不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 音响设备 。

  60.不允许与会人员自带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如需发给与会者单位的,应通过 机要交通 或 机要通信部门 寄发。

  61.涉密会议发给本地区以外与会人员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 机要 渠道传递。

  7.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8.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9.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10.涉密岗位根据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

  11.核心涉密岗位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者经常处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事项的工作岗位。(√)

  12.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合法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人员。(√)

  15.经审查合格,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须按规定签订保密责任书或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16.涉密人员在岗期间,保密工作机构应当会同人事部门、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考核,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不适合继续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17.涉密人员与境外人员通婚或者接受境外机构、组织资助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18.涉密人员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以及取得外国国籍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19.涉密人员因私出境应经所在单位同意,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密审批手续。(√)

  22.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后,就不再对本人在原涉密岗位上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承担保密义务。(x)

  23.涉密人员脱密期满后,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仍然要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

  24.对出境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密人员,不得批准出境。(√)

  28.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

  29.定密工作是指对机关、单位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及时、准确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对国家秘密载体作出标志,及时通知应当知悉的机关、单位和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全过程管理的活动。(√)

  30.一个人在涉密工作岗位上工作年限越长,知道国家秘密就越多,因此,应当根据个人在涉密岗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涉密等级。(x)

  34.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低密级和最短保密期限作出标志。(x)

  35.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37.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5年。(x)

  39.保密期限需要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决定。(√)

  40.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决定。(√)

  46.制作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并编排序号。(√)

  47.纸介质涉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部文印室或委托保密工作机构定点的单位制作。(x)

  48.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使用电子方法排版印制或打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复制完成后其磁盘内的秘密载体内容可以自行删除。(x)

  50.传递涉密载体应当密封包装,封装涉密载体的信封或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51.传递涉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指派专人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渠道传递。(√)

  55.单位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56.单位内部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复制机密级以上涉密载体须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加盖复制戳记,视同原件管理,并进行登记。(√)

  57.因公出差,且两人同行,可以携带密件到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x)

  58.阅读、承办、使用密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59.传阅秘密公文的人员很多,逐人逐份登记很麻烦,有时候可以不登记,收回时自己在文件登记本上画个勾就可以了。(x)

  60.某领导携带涉密U盘参加行业工作会,会议要求报书面材料,因时间紧急,该领导使用涉密U盘连接营业性场所计算机打印了机密级汇报资料,作删除处理。(x)

  61.某单位进行文件汇编工作时,少量摘抄了某涉密文件,经办人员认为该文件汇编册不涉密,可不标注密级。(x)

  62.个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交本单位文秘部门登记、管理。(√)

  63.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应当随时掌握涉密载体的去向。(√)

  64.传达国家秘密事项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应当事先声明。(√)

  71.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不得进入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

  74.绝密级涉密载体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密码保险柜中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75.销毁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确保信息无法还原。(√)

  76.在未解密的情况下,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技术成果可以申请公开专利或者由保密专利转为公开专利。(x)

  77.公开报道、出版或个人接受采访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科技、军事方面内容的,不用事先经过审批。 (x )

  78.工作中经常处理、产生、知悉和掌握绝密级事项的人员,应当被确定为核心涉密人员。(√)

  79.机关、单位每年应当定期对当年所存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向保密工作机构报告。(√)

  80.销毁纸介质涉密载体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碎纸机,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造纸厂销毁,并由销毁单位两人以上押运、监销。(√)

  8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由各机关、单位确定,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或备案。(√)

  86.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无绳电话和普通手机,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功能的设备。(√)

  91.不得将自己使用和保管的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擅自交给他人使用。(√)

  93.在保密通信技术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允许在单位内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中传递国家秘密。(x)

  95.涉密存储介质经文件删除并格式化处理后,仍不得作为非密介质使用。(√)

  96.利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远程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必须采用密码保护措施,禁止密明混用。(√)

  98.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蓝牙、红外和无线.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应当拆除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 (√)

  100.无线联网功能硬件模块无法拆除的计算机禁止作为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服务器、用户终端使用。(√)

  102.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未经国家指定的专业销密点销密,不得自行淘汰处理。(√)

  103.在涉密场所使用的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

  106.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私人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但要与国际互联网断开连接,待处理完涉密信息后可与互联网连接。(x)

  107.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国际互联网网络主页、电子公开栏、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张贴、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108.为节约开支,可以将淘汰的涉密计算机交本单位非涉密部门使用。(x)

  109.涉密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110.国家秘密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处理、存储、传递,但可以在单位内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递。(x)

  111.在对外经济合作中,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未经保密审查和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提供。(√)

  112.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急需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的,可以先提供,后补办手续。(x)

  113.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11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到重要涉密场所进行采访、照相、录像等活动。(√)

  117.报告泄密事件应当包括被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事件发现经过、责任人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118.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国际互联网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应予立案。(√)

  12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121.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都应当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2.发生泄密事件的机关、单位不及时上报或隐匿不报的,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有关人员或领导人的责任。(√)

  123.未经相关保密工作部门批准,不得向境外邮寄密品、密件或随身携带密品、密件出境。(√)

  124.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不只是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审查和培训,还应包括在岗、离岗保密管理。(√)

  126.某涉密人员认为由其使用和管理的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大量秘密级信息和一份机密级信息,该介质应当定为秘密级载体。(x)

  128.为保证自己使用的涉密计算机不受到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的攻击,小王经常使用自己的U盘升级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样本库。(x)

  129.涉密会议正在进行,麦克风出现问题,服务人员马上取来一只无线麦克风,使会议继续进行。(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