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9 13:11:35 浏览: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或2023年度经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无税收月份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2.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之前的查询打印结果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