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9 19:21:31 浏览:
国务院专门为建筑业出台文件—《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激发起行业改革热情;《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等各专业领域“十三五”规划相继出台,细化任务,明确发展路径;《招标投标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强力推出;下面就和小编一起了解下,盘点2017年中国建筑业十大事件!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指出,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传统产业、基础性产业和朝阳产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发展。《意见》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从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7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是继1984年之后,时隔32年,国务院专门为建筑业出台的文件,充分体现了以市场化为基础、以国际化为方向的理念,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建筑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将“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提出来,不仅可以提振行业人士“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热情,也将为建筑业进一步改革转型注入信心。
在2017年12月23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中,谱写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篇章。由此可以看出,以改革求发展,将是未来几年我国建筑业的“主旋律”。
2017年9月5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明确提出,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建设百年工程;高质量建设和改造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规范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论证、科学决策,加强重大工程的投资咨询、建设监理、设备监理,保障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和重大设备质量;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装修部品部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建设工程质量一直是住建领域的重点工作,早在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开展了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2017年3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国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与此次精神高度一致。提升行动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2017年4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南京召开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部署会议;4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8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决定在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11月23日 ~24日,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现场会在山东召开,会上总结了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在五年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
2017年12月11日,住建部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到2020年底,要力争“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2017年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内容涵盖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等行业,以及政府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标准定额、建筑节能与技术进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规划》旨在阐明“十三五”时期建筑业发展战略意图、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可以说,《规划》勾画了建筑业2020年的发展蓝图,并描绘了实现路径。
《规划》归纳了建筑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行业发展方式粗放、建筑工人技能素质不高、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建筑业仍然“大而不强”等。《规划》提出了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发展的六大目标:市场规模目标,主要包括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7%,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均增长6%等;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主要包括促进大型企业做优做强,形成一批龙头企业。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的重点任务: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等。
回顾2017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相继印发,对各专业领域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等进行了细化,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7年8月29日,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印发。《决定》对《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的条文数多达10条,旨在为招标投标领域进行一场“放管服”的改革。
业内专家指出,第四十一条新增内容对“最低价中标”的适用面做出规定,此举是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之滥用的改正,有利于遏制不合理的最低价中标现象;增设“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合理设置支持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和条件”,将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提高公共采购技术含量和环保水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公布合同履行情况”,显示招投标程序不断规范,政府监管体制更加完善。
2017年7月17日,针对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目前存在的刚性约束不足、体系不尽合理、指标水平偏低、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出,建立以工程建设技术法规(以下简称“技术法规”)为统领、标准为配套、合规性判定为补充的技术支撑保障新模式。强化底线控制要求,建立工程规范体系,明确工程规范类别、层级。工程规范分为工程项目类和通用技术类;工程规范分国家、行业、地方三级。精简政府标准规模,增加市场化标准供给,明确标准定位。标准分为政府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政府标准分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分别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积极培育发展团体和企业标准。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特别是公益类标准化机构,对已发布的团体和企业标准内容是否符合工程规范进行判定。
2017年12月11日,住建部印发了《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认定、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该《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迎来承前启后的关键年。2017年1~10月,全国已落实新建装配式建筑约1.27亿平方米,超过2016年全年总量。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从试点示范项目向区域性全面推广发展,并呈现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
2017年3月1日,《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施行;2017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及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管理办法;6月1日起,《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正式实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新增装配式建筑技术大类;首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体系和工程案例汇编》出版;首部《中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报告(2017)》发布;2017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了30个城市和195家企业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目前已定稿,即将发布。
2017年6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对2007年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发布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特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在企业资信能力方面,要求企业净资产6亿元以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3年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银行授信额度均在10亿元以上、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对企业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15年以上从事本类别工程技术管理经历、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2项符合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工程。在科技进步水平方面,企业须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近3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均达到营业收入的0.8%以上。
征求意见稿同时对企业工程业绩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其中,在建筑工程方面,要求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任意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且工程质量合格:高度120米以上的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建的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高度60米以上的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根据征求意见稿,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017年12月1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建筑师负责制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将在全国集中推广。
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称为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依托所在的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对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通行的建筑项目实施方式,2015年,住建部首次提出“建筑师负责制”的概念;当年10月,住建部委托上海在自贸区开始正式试点。2016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将“创新发挥建筑师作用机制”列入2016年工作要点;11月《关于浦东新区推进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2017年建筑师负责制持续推进,2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要求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起草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扩大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范围,实现建筑师对建筑项目设计的管理控制。
2017年2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门进行谋划和部署并制定改革方案,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该问题的高度重视。建筑业目前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建设产业工人队伍转型是必然趋势。为落实精神,2017年11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在深化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建筑工人技能素质、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与强化组织实施四个方面为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建筑业产业工人大军“保驾护航”。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建筑工人技能素质大幅提升,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到1000万;建立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建筑业产业工人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