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6 23:15:32 浏览:
投资创设一个公司,首先得起一个寓意吉祥、朗朗上口的名称。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企业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企业名称资源越来越稀缺。给企业起一个中意而又符合法规要求的名称,往往让许多投资创业者绞尽脑汁,企业对提高名称登记效率的呼声越来越高。面对这个“堵点”。2月24日,江苏商工商局宣布,今年将“大力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纳入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着力破解企业“起名难”。
目前,江苏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通过网上登记系统向社会公众开放了企业名称库,在登记注册环节为申请人提供查询比对服务。从运行情况来看,由于名称库储存的企业主体多、数据量大,逐一比对耗时长、查询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江苏省工商局审批处处长蒋常彦解释说:“企业名称库是随着企业登记工作不断发展逐步建立起来的。30多年来,我们的工作模式经历了从手工作业向依托互联网技术的转变,登记要求、数据格式是不统一的,各类数据占据了大量空间,客观上降低了查询比对速度。下一步,将统一标准要求,对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将尚处于保护期、申请人暂时还不能用的名称单独建库,彻底释放名称库空间,提高查询比对速度。”
所谓“查重”,就是查询比对有无同行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重名”现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确:“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但是实践中,尺度上难以把握的有两点:一是“近似”,音同字不同,或者前后鼻音发音不同,算不算“近似”?二是“同行业”,比如“国际贸易”与“进出口”、“房地产开发”与“置业”,文字表述不同,文字内涵相似,是否属于“同行业”?在名称预先核准环节,登记人员在主观判断时,为防止名称争议,倾向于从严掌握。蒋常彦:“省工商局将调整现行的企业名称“查重”规则,指导部分地区在实行告知承诺的基础上,试点有序放开名称“近似”的审核限制,由申请人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尽可能地释放企业名称资源。同时,对“同行业”的认定问题进行研究,从文字表述、文字内涵等多方面作出科学界定。”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要求,企业名称涉及禁止类内容的,比如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一律不得使用;涉及授权类内容的,比如字号与省著名商标同名的,必须提供相关授权文件方可使用。实践中,一些申请人为了追求“高大上”“图洋气”或“傍名牌”,选用的名称往往属于“禁限用”行列,导致企业登记注册受阻。
据悉,为了让申请人一目了然地知道哪些文字不能用、哪些内容不能出现、哪些名称需要获得相关授权,避免走弯路,省工商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基础的、动态更新的负面清单库,也叫“禁限用字词库”,努力实现“清单之外即可用”。
对于冠“江苏”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登记,目前的登记流程是由市、县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机关代为受理,初审后通过远程系统提交省工商局核准。但由于基层登记机关注册数量大、工作任务重,往往不能及时提交,客观上延长了企业名称的核准时间。
针对这一问题,省工商局将采取两项措施。一是调整目前的上报方式,由市、县登记机关通过业务专网上报,改为为由申请人在外网通过网上名称申请系统直接申报;二是建立企业名称登记时效季度通报制度,对基层登记机关加强督查,努力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准备在部分地区试点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作。对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申请人可登录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系统,参照系统提示信息,进行名称查询、比对和选择,确认其拟使用企业名称并自主申报。在此后的企业登记环节,登记人员只需从公序良俗的角度对名称进行合规性审查。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卫东:“江苏省工商局将指导试点地区不断完善自主申报系统、自主申报规程、企业信用承诺,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自主申报提供便利化服务。下一步,要用足用好法律天花板下的自主空间,并将成熟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做法逐步在全省推开。”